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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或助养一个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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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或助养一个孤儿

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的孩子都是天使,都应该在人间享受到父母给子的天堂般的关爱。可是人间毕竟是人间,有着没法逃避的残酷,也有着暂时不公平的遭遇。即便面对的是刚刚坠入人间的天使,也是如此,他们从第一天来到人世,也许还不会睁眼就被遗弃在某一个别人看不见的角落。孤儿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最不幸最无助的人之一。有的孤儿是因为先天性残疾而被父母狠心抛弃的。命运对这些可怜的孩子本来就很不公平了,让他们从一出生就开始遭受生理疾病的折磨,比如脑瘫、兔唇、手足残疾,但是你永远想象不到无情的命运可以无情到何种地步!先天残疾的孩子偏偏又被父母抛弃,扔在某个垃圾桶边或者孤儿院门口,任根本没有一点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自生自灭。而有的孩子身心健全却因为父母没有做好养育孩子的准备或者别的一些原因,也被剥夺了一个小孩最寻常的幸福--在亲生父母的呵护下快乐地长大。

有一首诗写道:“我是一个被遗弃的小孩,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躲在角落里,数天上的星星,不敢面对阳光…"看着这样的诗,就仿佛看见了孩子泪流满面的脸和伤痕累累的心。童年本来应该是一个天真单纯,整天除了疯玩什么都不去担心害怕的年纪,即便哭了,可能三分钟后就被另外一件好玩的事牵引住,忘记之前流泪的原因。可是,孤儿院的小孩子们却只能躲在不起眼的小角落里,独自饮泣。因为他们自卑,害怕看到别的小孩在父母怀里肆无忌惮地撤娇,而自己连亲生父母的面都没见过;因为他们过早地受到了人世间极深的伤害,在没有做错任何事情的情况下,偏偏遭受到命运所能施加的最残忍的惩罚;因为他们没有安全感,失去了父母的保护,过与地面对这个世界,他们也许满眼都是恐惧,却又无能为力。所以更多的时候只能选择躲进黑暗里将弱小的自己隐藏起来,逃避别人也是在逃避自己。其实他们渴求被关爱,能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家里有疼爱自己的妈妈和能够保护自己的爸爸。

亲生父母对孩子们的无情抛弃,不应该成为他们继续被这个社会甚至被命运抛弃的理由。你可以领养孤儿,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在家里,把他当做自己的亲生骨肉一样疼爱,为孩子亲手准备可口的饭菜,给他讲睡前小故事,假期带他出去游玩,给他讲述人生的道理。总之,你能够为他做所有父母心甘情愿为孩子做的一切。如果,你没有领养孤儿的条件,也可以采用助养的方式。要是你觉得一个人助养负担有点重的话,也可以集体助养,和亲人、朋友或者之前并不认识的陌生人(前提是这个人值得信赖)共同组成一个大“家庭”,轮流接孩子到各自的家里来,享受家庭的温馨。请把你的领养或者助养坚持下去,虽然一个人的财力有限,但对孩子的真爱应该是无价的。如果终止了对孩子的助养,他们受到的伤害很有可能比第一次的伤害来得更猛烈更深刻。

因为第一次被亲生父母抛弃时,他们大多都很小不懂事,可是这一次却要他们清醒地面对第二次被抛弃,只能眼睁睁看着,除了认命之外无能为力。这样的伤害会在孩子心里打上永远的烙印,永远都愈合不了。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难的是一生都在做好事。但是,我们相信,孩子们天使般的笑脸是我们永远爱他们的动力。所以,我们为孤儿们奉献爱,也为他们坚持爱。正如歌里唱到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安吉丽娜·茱莉,这个外表狂野却充满爱心的人,从2001年开始收养第一个来自柬埔寨的孩子起,就没有停止过她的爱心行动。她的爱心没有国籍、没有肤色,在她收养的孩子里,有来自埃塞俄比亚的,有来自越南的。正如她的名字Angelina一样,她是孩子们眼中的天使。

在我国,收养孤儿需要具备的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①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比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艾滋病、肺结核等疾病。

④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 “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